关于归档移交2024级研究生新生档案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
为确保2024级研究生新生档案的准确和安全,请各培养学院按以下要求做好研究生新生档案的归档移交工作。
一、归档范围
1、考研前已形成的入学档案:按照研究生院新生资格审查要求清查并在档案封面粘贴研究生入学档案清单。材料若有缺失情况,务必由培养学院审查人员在备注栏详细说明情况,并负责告知学生利用寒假回原毕业高中、大学等相关单位补办缺失材料,补齐后交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2、入学报到材料:复试资格审查表、入学登记表、录取登记表、录取通知书、新生体检表(需盖章)。
3、团员材料:入团申请书及入团志愿书需放入新生档案,团员证由学生本人保管。
4、其他材料: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新生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及非全日制新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为事发性归档材料,需放入新生档案。
二、暂不移交留存培养单位党组织的党员材料: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等相关党员档案材料,暂留培养学院保管,以备组织发展和不定期重新登记审核利用。请各培养学院务必妥善保存,确保安全。
三、必须提交个人新生档案的对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提交新生档案,定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须提交入学报到相关材料、入学前档案自愿提交。
四、培养单位移交档案时应注意事项:各培养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移交2024级研究生新生档案时,一律按照档案馆提供的最新学生名册上的档案号顺序排列,并填写移交说明(见附件1)随档案移交。移交工作截止日期2024年10月30日,具体移交时间或有业务疑惑,请提前与档案馆谢老师联系(联系电话:3590742/15090974185)
湖北文理学院档案馆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