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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Archives

关于认真做好《湖北文理学院年鉴》(2016-2018合卷)组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16:31  发布人:档案馆  来源:档案馆

 

关于认真做好《湖北文理学院年鉴》

2016-2018合卷)组稿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作为见证一所大学成长和发展的重要办学史料,年鉴既是学校馆藏全宗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年度归档案卷的浓缩精华,其组稿与编撰工作必须严肃慎重,规范运作。为认真做好《湖北文理学院年鉴》(2016-2018合卷)组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稿依据与运作规范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北文理学院年鉴编纂大纲》(见附件1)、《湖北文理学院年鉴(2016-2018合卷)撰稿任务分解表》(附件2)、《年鉴行文规范》(附件3)、《单位部门及学院编纂模板》(附件4、5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初稿撰写、数据汇总、文稿编排、文字校对、内容审核和签字报送等组稿工作全流程,谨防各自为政和自行其是。以上附件均可登陆档案馆网页-“业务指导”详阅,并同步上传至学校档案工作交流群(62161423),可供全程交流与询。

 二、组稿内容、发生时间与责任主体

  年鉴本是一年一鉴,但学校自2012年启动的年鉴编纂工作在2016、2017两年因客观原因而中断。为保持记录办学历史的延续性,本卷《年鉴》组稿内容限定2016—2018三年间学校各方面工作所发生数据变化和事业发展情况,前两年只作前因铺垫简单交代,最终的落脚点要放在2018年,要作为重点客观陈述已发生事实。凡经学校机构改革后于2018年当年存续的各教学科研机构、各职能部门、各直附属单位均为本次年鉴组稿工作的责任主体。

三、行文内容要求  

文稿要客观地反映本单位及学校在上述有效时限内的各项工作情况;要做到主题鲜明,点面结合,语言简练。既要简洁地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又要对工作突出方面、对学校发展贡献较大的方面作重点介绍;条目标题应与条目内容一致,条目内容文字简约、结构合理、逻辑性强;文中数据要准确,数据应前后文一致、附表与正文一致;能用图表说明情况的,尽量用图表,以利于分析对比;为避免稿件内容重复、交叉,稿件应由指定撰稿人撰写;如对编写提纲的内容和结构有更好的建议,可直接体现在文稿中。

四、行文格式规范

 1.单位名、地方名、年份、专业名词应使用规范全称。撰写时使用第三人称。

   2.正文字体统一用4号仿宋体,行距统一用单倍行距,文档和表格一律用Word格式如编写时用Excel格式,报送时需转换成Word格式)。

    3.名单格式规范:左缩进2个字符,名字间空1.5个字符,姓名为两个字的中间空1个字符,各列名字上下对齐。

4.各类表格中,教学单位需按既定次序排序;表格信息量应丰富、全面。

五、报送稿件要求

    1.交稿时间:2019年4月30日前

  2.报送形式:同时报送打印稿和电子稿给学校档案馆(联系人谢菲,致远楼229室,电话:3590206/15090974185)。纸质稿件统一用A4纸,须注明撰稿人姓名及电话,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年鉴组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各办公室主任要负责具体协调分工、落实撰稿和内外联络,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稿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按时交稿。

 

 

                       湖北文理学院档案馆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