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积极做好学生档案工作,防患未然,确保其高中档案完整无缺,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进行2008、2009级学生高中档案的清收和移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向档案馆移交学生高中档案,一律按照最新学生名册上的专业、学号顺序排列(最新学生名册到教务处卓阳老师处拷贝),理好清单,一并随档案移交。
二、若有缺失情况(确属进校报到时没有随身带来或邮政转寄到校),务必在移交清单上详细备注,由二级学院相关人员(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做出书面说明,并负责告之学生利用暑假回原毕业高中补办相关材料,于暑假开学后送交档案馆。
三、清理过程中,若发现“有名单而无档案”或“有档案而无名单”情况,要及时核实学生退学或转学、转院、转专业情况,并在移交清单上详细备注学生本人或档案去向和下落。
四、各学院必须按以下规定时间安排完成移交,逾期不交者,档案馆有权在学校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表态扣去其综合管理项相应分值:
经济政法学院 2011年4月8日移交
教育学院 2011年4月8日移交
美术学院 2011年4月11日移交
文学院 2011年4月11日移交
外国语学院 2011年4月12日移交
音乐学院 2011年4月12日移交
数计学院 2011年4月13日移交
物电学院 2011年4月13日移交
化食学院 2011年4月14日移交
机汽学院 2011年4月14日移交
建工学院 2011年4月15日移交
管理学院 2011年4月15日移交
请各学院利用本月尽快清理好学生档案,确保按时完整准确移交。
另注:由于学生档案情况复杂,因此要求移交档案时,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必须到档案馆办理相关手续。
襄樊学院档案馆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