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档案转寄方式与流程
及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保密局有关规定,经教育部、人社部和邮政局共同协商确定,从2015年6月起,各高校每年毕业生档案都要改为邮政EMS渠道转寄。我校档案馆每年转寄毕业生档案的具体时间是从7月中下旬开始,转寄地址主要依据学校招就处提供的《毕业生报到证》上的相关收件地址信息。该信息最初应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生本人认真填写,核准无误后统一报送。
二、已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同学,在填写《报到证》转递档案的地址信息时,必须认真仔细,确保完整准确,务必填写全称。档案馆原则上按照《报到证》上所注明的接收档案地址寄发档案。
三、如果就业单位发生变动,请及时与学校招就处联系更改《报到证》信息,或重新换发《报到证》。档案馆只以最新《报到证》上收件地址信息为准转寄档案;而对学生口头或是其他书面形式的诉请概不直接受理。
四、由邮政EMS渠道转寄毕业生档案,收件单位必须要有签收。凡因故需要退回学校的档案,必须保证原档案袋密封完好。如果出现破损或开口,档案馆将一概拒收。
五、我校档案馆通过邮政EMS渠道转寄应届毕业生档案,一般在每年7月20日之前寄出,大概需要一周左右时间到达收件单位;当事毕业生一般在8月20日以后可向档案馆来电咨询本人档案转寄状态和转寄去向;10月1日以后可在异地直接登录学校档案馆网,点击《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输入自己学号或姓名即可获知档案去向。
六、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一个月后,应主动关心自己档案是否寄到。若在毕业当年12月底之前还无从获知其结果的,请立即与学校档案馆马老师联系(电话:0710—3590742),以便学校及时向邮政EMS渠道追索。需要特别注意的是,EMS底单在邮局一般只保存一年,过期就不易查找。
七、因特殊原因要求档案暂缓转寄的毕业生,应由个人写出申请,到所在学院学工办填写《毕业生自愿留档登记表》,写清缓寄事由,经审核无误后送交档案馆方可。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校为毕业生无偿保管档案期限不超过两年。逾期者,档案馆将统一寄往本人所在生源地人社部门及所属人才交流中心。
湖北文理学院档案馆
2018年4月